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确定管理作业和谐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安排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告诉》(苏高企协办〔2021〕2号),根据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《高新技术企业确定管理办法》的告诉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及《高新技术企业确定管理办法及作业指引》的告诉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文件规则,我局对申报参加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确定作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历审阅。经审阅,常州市区共有28家会计师事务所契合条件,名单如下:
上一篇:南阳高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演示渠道再添“新军” 下一篇:2022年番禺区高新技术企业培养服务项目成果公告